类别:企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5-06-06 浏览人次: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杭华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杭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918.18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352.14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566.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4,182.6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2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Kaiyun全站网页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Kaiyun全站网页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账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杭华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160850.00杭华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295522,532.74协定存款账户杭华股份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815199.44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384496973.97杭华功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712426.543账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合计24,182.69三、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开云网站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12月22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2月22日)后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单位:万元受托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金额起止日期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实际收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13,000.002023年12月28日-2024年5月10日2.60%是112.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10,000.002023年12月28日-2024年3月29日2.60%是65.5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10,000.002024年3月29日-2024年5月10日2.60%是21.0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4年5月15日-2024年8月15日1.20%-2.36%是59.4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10,000.002024年5月15日-2024年11月15日1.40%-2.46%是124.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8,000.002024年8月19日-2024年12月30日1.20%-2.39%是60.6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结构性存款8,000.00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2月20日0.40%-1.70%是14.91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2,000.002023年7月7日-2024年1月7日1.80%否18.00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2,000.002023年7月7日-2024年4月7日2.00%否30.00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定期型存款1,000.002023年10月7日-2024年4月7日1.80%否9.00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通知存款1,500.002024年5月14日-2024年11月15日0.45%是3.47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通知存款1,000.002024年5月14日-2024年12月3日0.45%是2.455受托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名称金额起止日期预期年化收益率是否赎回实际收益合计76,500.00---520.63注:上表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0、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开云网站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现场查看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7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9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36,746.1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66.0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918.1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1、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否20,408.3620,408.3620,408.366,198.057,395.81-13,012.5536.242025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2、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否12,877.5411,337.8111,337.812,367.993,394.45-7,943.3629.94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3、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5,000.005,000.000.005,127.92127.92102.56-不适用不适用否合计-38,285.9036,746.1736,746.178,566.0415,918.18-20,827.99-----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一)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1.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是整个2.8万吨/年液体油墨及功能材料项目实施主体,整体项目由两期工程组成,分别为1万吨液体油墨(以下简称“一期工程”)和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10材料(以下简称“二期工程”)。
其中一期工程主要因前期土建安装工程跨雨季施工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一期工程项目进度整体延后,直至2020年10月开始全面投运,2021年以来在一期工程全面平稳运行并进行工艺优化提升的基础上,公司于2022年4月正式启动了对二期工程的整体规划设计,从而导致二期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工作进度有所延长。
2.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鉴于原全资子公司浙江杭华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杭华”)的土地面积和建设条件的局限性,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经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已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杭华调整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并相应变更实施地点;同时,为充分利用好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现有的区域资源,并结合今后公司液体油墨业务板块的整体发展和功能材料的开发应用,杭华功材于2021年11月完成对浙江杭华的整体吸收合并,并于2022年4月与前述“二期工程”募投项目共同统筹设计、优化配置进行部署,叠加宏观环境影响直至2023年4月底方才完成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导致项目前置准备时间较长。
2023年5月,杭华功材取得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8000吨功能材料及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湖环建〔2023〕3号),同时对部分重点仪器装备作了前期论证并先行购置投入使用,在公司现有研究场地按既定方向展开研发活动,启动部分产学研合作开发课题。
2024年6月该募投项目已通过德清县11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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